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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城区检察院三项举措 实现对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处理

        【字号:      时间:2020-10-14      

          为达到集中移送、集中受理的办案效果,樊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三项举措,实现对移送起诉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受理。据统计,10月13日,该院共集中受理此类危险驾驶案件32件。
          一是定时受案。对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危险驾驶案件,采取两周一次的集中受理方式。对其他时间零散移送起诉的该类案件,在不违反办案期限的原则下,向办案民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让其报送樊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集中移送该院。
          二是定类受案。为避免案管工作人员录入压力过大、刑检部门办案时间紧张,该院每两周固定一天为该类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受理日,其他类型案件,在不违反办案期限的原则下,由公安机关暂缓移送。
          三是定向受案。目前只对樊城区公安分局移送的该类案件实行集中受理,对于管辖范围内其他公安分局移送的危险驾驶案件,由于案件量不大,暂时不作要求。樊城区作为襄阳市的中心城区,经济发展较成熟,餐饮场所比较丰富,酒驾情况也相对其他地区更突出。由此产生的危险驾驶案件也比其他地区更多,如若不定时集中受理,就会存在频繁接收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该院案管部门对危险驾驶案件的集中受理,为承办检察官实现对案件的集中审查、集中起诉,进而为审判机关实现对案件的集中审理,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对同类型轻罪案件集中、快速处理的办案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